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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大姚法院执结一起抚养纠纷案
近日,大姚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收到一条由申请执行人李女士发来的感谢短信。
2018年,李女士与张某因感情不和协议离婚,孩子由李女士抚养。2022年,李女士作为孩子的监护人向法院起诉,要求张某给付抚养费,法院经审理后依法作出判决,判决生效后张某一直未履行给付子女抚养费的义务。
今年1月30日,李女士向法院申请执行,要求张某给付抚养费4.88万元。法院立案受理后,即依法对张某的网络资金和银行存款账户采取冻结措施。张某发现账户被冻结后,打电话到大姚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对审判法官和执行法官进行语言攻击。在此情况下,执行法官极力安抚张某情绪,并约其抽空到法院面谈。
31日上午,张某如约到法院。执行法官耐心听取张某的问题,安抚其情绪,引导张某与李女士协商解决问题;积极联系审判法官,对审判过程向张某进行释疑。张某情绪趋于平稳,表示愿意就抚养费履行问题与李女士协商。随后,在执行法官的调解下,李女士表示愿意放弃部分抚养费,双方协商一致。2月1日,张某把抚养费3万余元转入法院执行款专户,法院于当日将款项兑付给李女士。至此,该起抚养费纠纷案用时3日顺利执结。(记者)